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粤01执3582号深圳市几素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杰兴科技有限公司、张碧华: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几素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杰兴科技有限公司、张碧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9)粤73民初358号民事判决。
本院于2020年8月17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52787.5元。
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53479.5元。
其中52787.5元作为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692元作为执行费上缴国库。
鉴于本案的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经办法官及联系方式:执行局执行三庭李小明,电话: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