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0)闽0582刑初685号之一 公诉机关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苏子仪,男,1980年9月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福建省晋江市。
因涉嫌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8年11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7月28日被执行逮捕。
现羁押在晋江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培贵,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于2020年4月30日作出(2020)闽0582刑初685号刑事裁定书,对晋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苏子仪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止审理。
经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本案审理的影响已经消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复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