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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黔01执1409号
案件名称1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1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1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黔01执1409号张美芬: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01知刑初29号刑事判决书,受理张美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罚金一案。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美芬缴纳罚金81000元,本院已全款上缴至贵阳市财政局。

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的规定,(2020)黔01知刑初29号刑事判决书即(2020)黔01执1409号执行案件于2020年11月15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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