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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黔01执1430号
案件名称0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1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0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黔01执1430号王桃龙: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01知刑初27号刑事判决书,受移送执行王桃龙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金36000元一案。

执行内容为执行王桃龙罚金36000元。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桃龙向本院交纳罚金36000元,本院已依法上缴国库,因此,本案罚金执行完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关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01知刑初27号刑事判决书中王桃龙罚金部分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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