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利惠公司与铁力市正阳峤柏服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黑07民初254号
案件名称利惠公司与铁力市正阳峤柏服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0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利惠公司;铁力市正阳峤柏服装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黑07民初254号原告:利惠公司(LEVISTRAUSS&CO.),住所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94111旧金山市白特瑞街**。

法定代表人:托马斯·M·昂达(ThomasM.Onda),该公司首席顾问。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春玲,辽宁共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铁力市正阳峤柏服装店,住所,住所地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商业大厦****div>经营者:张峤柏,该店店主。

原告利惠公司与被告铁力市正阳峤柏服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6日立案。

原告利惠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利惠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利惠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利惠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