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金士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一铭通讯服务部、王大铭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辽06执121号之二
案件名称金士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一铭通讯服务部、王大铭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4-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金士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一铭通讯服务部、王大铭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6执121号之二 金士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一铭通讯服务部、王大铭: 申请执行人金士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丹东市振兴区一铭通讯服务部、王大铭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丹东市振兴区一铭通讯服务部、王大铭已履行(2019)辽06民初163号法律文书确定全部义务,本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