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深圳南拓投资有限公司与成华区耳卅国商贸部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粤03民初3551号
案件名称深圳南拓投资有限公司与成华区耳卅国商贸部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3-2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南拓投资有限公司;成华区耳卅国商贸部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粤03民初3551号原告:深圳南拓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

法定代表人:李世京,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景平,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鹏伟,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成华区耳卅国商贸部,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8M。

经营者:吴玉填,男,1994年11月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原告深圳南拓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成华区耳卅国商贸部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专利号为ZL20152088××××.X)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1日立案。

原告深圳南拓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系对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的自愿处分,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深圳南拓投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负担。

原告立案时已预缴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00元,扣除本院应收取的部分,其余人民币2275元予以退还。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