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栾城区邮达经销服务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石家庄栾城区分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冀01民初1165号
案件名称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栾城区邮达经销服务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石家庄栾城区分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8-12-1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栾城区邮达经销服务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石家庄栾城区分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冀01民初1165号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浪口社区大浪南路英泰工业区E区D栋厂房一屋、三层、E栋厂房2-4层。

法定代表人:单景华,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杰,山东诚功(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栾城区邮达经销服务部,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新开街79号。

经营者:贾瑞法。

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石家庄栾城区分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惠源路13号。

负责人:檀文森。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栾城区邮达经销服务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石家庄栾城区分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8日立案。

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