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604民初15077号原告:DKH零售有限公司(DKHRETAILLIMITED),住所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格罗斯特郡GL519NW切尔腾纳姆鲁宁60单元(Unit60,TheRunnings,Cheltenham,GloucestershireGL519NW,UnitedKingdom),公司号码为7063508。
法定代表人:ShaunWills,该公司执行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浩佳,广东信德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莎莎,广东信德盛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
被告:欧阳艳翠,女,汉族,1981年8月10日出生,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原告DKH零售有限公司(DKHRETAILLIMITED)诉被告欧阳艳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本院于2017年10月20日立案受理。
原告于2017年12月1日书面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回起诉是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DKH零售有限公司(DKHRETAILLIMITED)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DKH零售有限公司(DKHRETAILLIMITED)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