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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伟丽、徐依闻假冒注册商标一审刑事判决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6)浙0482刑初978号
案件名称徐伟丽、徐依闻假冒注册商标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平湖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6-11-0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徐伟丽,徐依闻,徐依香,蔡美芳

案由

案由假冒注册商标

全文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浙0482刑初978号公诉机关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徐伟丽,女,1988年9月28日生,汉族,出生地浙江省平湖市,大专文化,系平湖市,户籍地浙江省平湖市。

因本案,于2016年6月2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辩护人周惠英,浙江天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徐依闻,男,1986年3月2日生,汉族,出生地浙江省平湖市,初中文化,个体淘宝店业主,户籍地浙江省平湖市。

因本案,于2016年6月2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徐依香,女,1979年12月22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30482197912221821汉族,出生地浙江省平湖市,小学文化,职工,户籍地浙江省平湖市。

因本案,于2016年6月2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蔡美芳,女,1955年3月28日生,汉族,出生地浙江省平湖市,小学文化,职工,户籍地浙江省平湖市。

因本案,于2016年6月2日被平湖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以平检公诉刑诉[2016]96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伟丽、徐依闻、徐依香、蔡美芳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6年10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于同日受理,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某出庭支持公诉,四被告人及辩护人周惠英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月至3月间,被告人徐伟丽、徐依闻、徐依香、蔡美芳在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渔业蔡家路154号的服装小作坊内,未经“MONCLER”商标所有人许可,在生产的童装羽绒服上使用“MONCLER”商标,后将该批羽绒服在自己经营的淘宝网店进行销售。

经查,假冒“MONCLER”牌带帽连体童装羽绒服共销售出2件,销售均价310元,另被扣押成品9件、半成品86件;

假冒“MONCLER”牌带帽套装童装羽绒服共销售出40件,销售均价458.75元,另被扣押成品80套、上衣半成品563件、裤子成品577条;

扣押假冒“MONCLER”牌带帽黑色童装羽绒服半成品33套,标注有“MONCLER”字样的纽扣10000个、主唛4000个、洗唛4500个、袖标2000个、吊牌260个。

上述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04031元。

上述事实,四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由投诉书、工商登记材料、商标注册证、现场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鉴定证明书、淘宝销售记录、违法犯罪经历查询证明、到案经过、身份证明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伟丽、徐依闻、徐依香、蔡美芳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0万余元,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系共同犯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被告人徐伟丽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徐依闻、徐依香、蔡美芳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对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鉴于四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可依法对四被告人适用缓刑,被告人徐伟丽的辩护人对此提出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据此,为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徐伟丽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二、被告人徐依闻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三、被告人徐依香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四、被告人蔡美芳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上述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罚金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五、扣押的假冒“MONCLER”品牌的服装及纽扣、唛标等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被告人徐伟丽、徐依闻、徐依香、蔡美芳回到社会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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