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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湘06执264号
案件名称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7-0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执264号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郭志龙:本院依据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6知民初63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郭志龙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扣划被执行人郭志龙执行款3350元,收取执行费50元,剩余33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依据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6知民初63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的(2021)湘06执264号申请执行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郭志龙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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