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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市溧水区洪蓝洪溪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苏0192执125号
案件名称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市溧水区洪蓝洪溪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1-1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洪蓝洪溪商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192执125号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洪蓝洪溪商店:关于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市溧水区洪蓝洪溪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1日立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后已执行完毕。

至此,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8602民初997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到位,现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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