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豫16知民初56号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鹤洞路30道,5,**(论岘洞,YangjinPlaza),经营者注册登记号:211-87-50168。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治国,河南明治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卞淑真,河南明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项城市天润购物中心,住所地周口市项城市南顿镇“项城市第十中学”西(门头为“天润购物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681MA4721M04D。
经营者:刘晶晶。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与被告项城市天润购物中心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9日立案。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因双方就该案已达成和解,现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