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412执3787号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你方申请执行武进区雪堰钰锋副食店、唐小青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0310元。
经本院立案受理,执行到位金额10310元。
至此,本院作出的(2019)苏0412民初97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412执3787号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你方申请执行武进区雪堰钰锋副食店、唐小青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0310元。
经本院立案受理,执行到位金额10310元。
至此,本院作出的(2019)苏0412民初97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