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申请执行人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马玉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结案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辽0103执4775号
案件名称申请执行人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马玉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结案通知书
法院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6-1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申请执行人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马玉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辽0103执4775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马玉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2019)辽0103刑初1114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罚金缴纳义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