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河南省高真人文科学研究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管理(专利)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5145号
案件名称河南省高真人文科学研究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管理(专利)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行政审判监督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6-2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河南省高真人文科学研究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

案由

案由专利行政管理(专利)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行申514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河南省高真人文科学研究中心。

住所地:河南省鹤壁市浚县新镇镇大屯高真观。

法定代表人:刘家全,该中心主任。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法定代表人:申长雨,该局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洪梅,该局审查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铭书,该局审查员。

再审申请人河南省高真人文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高真研究中心)因与被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行终260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现已审查终结。

高真研究中心申请再审称,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比文件1理解为新闻网站不正确。

对比文件1并非新闻网站,不涉及新闻技术,实质上是一个完全交互式的超级电子论坛,任何一个网络用户都能相互交流信息的新闻组。

新闻组就是一个基于网络的计算机组合,用户通过一些软件可连接到新闻服务器上,阅读其他人的消息并可以参与讨论。

对比文件1没有保障信息真实性的新闻技术支撑,所以不能称为新闻网站。

二、高真研究中心在答复国家知识产权局时,始终不认为对比文件1属于新闻网站,也从未提及手机。

国家知识产权局杜撰高真研究中心意见陈述内容,属于认知思维与技术价值观念偏执,且不符合行政执法的精神。

三、第200910205849.1号“基于社区劳动消费合作制和信息通信网络的新闻威客系统”发明专利申请(以下简称本申请)唯一目的是保障新闻资讯开发的真实性、实用性与公信力,系统性服务信息与通信技术融合。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是新闻技术威客方式,基于新闻通信技术与新闻采编技术融合于社会治理的新闻技术应用创新。

新闻通信技术利用电信号或光信号传送新闻文字、图片、语音与视频,是与新闻融媒体事业发展紧密相关的物质基础。

新闻采编技术涉及新闻传媒工作者公知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与职业技术,涵盖所有新闻编审、采集与传播工作的人文规则。

新闻通信技术应用融合于新闻采编技术领域,系统性提升新闻生产力、新闻采编传播工作效率乃至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

综上,请求依法再审本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意见称,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请求驳回高真研究中心的再审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高真研究中心申请再审的理由,本案再审审查的焦点为:高真研究中心关于本申请具备创造性的主张是否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该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

显著的进步是指该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

本案中,本申请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新闻威客系统。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建立虚拟社区的系统和方法。

本申请权利要求未体现新闻采编技术及将新闻通信技术与新闻采编技术融合,也未限定新闻编审、采集与传播。

本申请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新闻威客系统,采用新闻技术威客方式构建便于金融结算与交流的社区模式合作互助系统,其由社区互助合作社经济系统及其网络社区新闻威客系统相结合,还包括基于新闻资讯交易及商务等内部结算系统的新闻技术系统,该内部结算系统还融合了金融,基于传媒新闻技术采用威客方式交易系统与金融结算采用社区劳动消费合作制的电子商务相结合,形成融合了企业、金融的社会生产力资源运营系统,构建并共享威客数据库结算系统,CTI网络融合还包含新闻资讯交易及商务等;

且无缝链接还包括sms短消息。

基于该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供一种便于金融结算的社区模式互助合作系统。

对于该技术问题,互联网行业在本申请的申请日前已经有较为成熟的解决方案。

在互联网社区中,除了免费使用社区互助合作系统中的信息资源之外,通常还会要求付费使用,即威客模式,而付费使用通常支付的是社区内部的交易货币,例如积分或论坛币等,而用户在获得信息资源前需要先提供信息资源获得交易货币后才能付费获得其他信息资源。

鉴于对比文件1中已公开了浏览新闻以及对新闻评论的技术方案,在公知的威客模式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1设置为需要用户付出交易货币后才能浏览新闻,从而得出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

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一、二审法院关于从属权利要求2、3不具备创造性的认定亦无不当。

对比文件1记载:“(101)是某一著名的新闻网站,它可以是一个网页或任何一个网上资源。

”被诉决定根据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认定其披露了新闻网站并无不当。

另外,高真研究中心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杜撰其意见陈述内容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综上,高真研究中心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河南省高真人文科学研究中心的再审申请。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