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鲁0323执1405号申请人:利惠公司,住所地美国加利福纪亚州94111旧金山市白特瑞街1155号。
法定代表人:THOMASM.ONDA。
被申请人:广州市半人马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665935767P,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长红双和庄工业区三路10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刘晓东,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2020)鲁0323民初88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广州市半人马服饰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1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