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与临沂市兰山区朵美化妆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鲁13民初768号
案件名称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与临沂市兰山区朵美化妆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8-0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临沂市兰山区朵美化妆品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鲁13民初768号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住所地韩国首尔市江**大峙洞946-1番地格拉斯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锡玕,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牛娜,山东龙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冬梅,山东龙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临沂市兰山区朵美化妆品店,经营场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兰田步行街如意街****。

经营者:卜凡。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艳,山东拓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与被告临沂市兰山区朵美化妆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5日立案。

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于2020年8月3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书,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临沂市兰山区朵美化妆品店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撤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