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鄂05知民初90号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南区鹤洞路30道,5、6层。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旭,湖北智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玉婉,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宜昌雅斯超市有限公司,住所地:宜昌市夷陵路87号。
法定代表人:肖玉,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正文,湖北诚弘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与被告宜昌雅斯超市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申请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请求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000元,后于2020年9月3日以被告主体有误为由向本院提交了撤回起诉的书面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的变更诉讼请求及撤诉申请,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二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撤回起诉。
本案变更诉讼请求后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