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湘0121民初8378号之一
案件名称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9-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湘0121民初8378号之一原告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金鹰影视文化城。

法定代表人张华立,董事长。

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法定代表人刘强东。

原告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日立案。

原告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