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苏0404民初1582号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住所地韩国首尔市江**大峙洞946-1番地格拉斯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锡玕。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莱,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晓彤,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钟楼区新闸菲悦美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MA1P6KHK0U,,住所地常州市钟楼区新闸街道新昌路**菲悦美妆店铺经营者:祝春苗。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洪,男,汉族,1978年3月25日出生,住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系祝春苗的丈夫。
被告:广州联广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MCED28,住所,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萧岗齐富二横路****div>法定代表人:陈俊荣。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粤晖,男,汉族,该单位经理,1983年12月8日出生,住广东省龙川县。
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诉被告钟楼区新闸菲悦美妆店、广州联广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于2020年10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查无规避法律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撤回对被告钟楼区新闸菲悦美妆店、广州联广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87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