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川01民初5092号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鹤洞路30道,5,**(论岘洞,YangjinPlaza)。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姗,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明洪,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温江童童屋童装云溪路店,经营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城云溪路**。
经营者:唐玉萍。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与被告温江童童屋童装云溪路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7日立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于2020年10月2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温江童童屋童装云溪路店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起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