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鲁01执恢213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佰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东阿县正乾阿胶制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鲁01民初86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因山东佰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东阿县正乾阿胶制品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权利人申请,本院立案执行。
被执行人山东佰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本院主动履行81000元,被执行人东阿县正乾阿胶制品有限公司向本院主动履行82631.31元。
扣除本案执行费2150元,余款161481.31元已过付申请执行人。
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2020)鲁01执恢213号案件执行内容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