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81执9728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菱电冷却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金岭村,组织机构代码MA2BE9Y83。
法定代表人:薛云锋。
被执行人:东莞市菱电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马坑新区**,组织机构代码564580485。
法定代表人:龙玉林。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菱电冷却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市菱电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东莞市菱电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履行其应尽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