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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要玩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与广州千果互动传媒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106民初10714号之一
案件名称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要玩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与广州千果互动传媒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要玩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千果互动传媒有限公司;广州泰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游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106民初10714号之一原告: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路********。

法定代表人:王衍斌。

委托诉讼代理人:钟璟,该司职员。

原告:上海要玩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法定代表人:黄国剑。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纯丽,该司职员。

被告:广州千果互动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体,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 st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法定代表人:田晓磊。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东,该司职员。

被告:广州泰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507自编**。

法定代表人:黄丽环。

被告:广州游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507自编B05-1/d,住所地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507自编B05-1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法定代表人:莫仁平。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卓钰,该司职员。

原告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要玩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千果互动传媒有限公司、广州泰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游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31日立案。

原告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要玩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要玩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原告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要玩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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