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受 理 通 知 书 (2019)浙01执176号 杭州鸿浪服饰有限公司:你于2019年02月25日申请执行杭州鸿浪服饰有限公司与杭州南枝服饰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经审查,申请执行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执行人应当向本院提供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
二、如需委托代理人代领执行款的,须特别授权。
三、本案执行标的为56265元,按规定应交执行费用744元,申请执行人可不预交,由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直接收取。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注:本院作出裁判文书生效后,将按规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包括执行程序中的驳回执行申请、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以及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裁定书。
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等不宜在互联网上公布的除外。
告知书 2009年12月1日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提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在审及结案一个月内的一审民商事、行政、海事海商、赔偿及执行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网上查询服务。
您可通过登陆《浙江法院网》(网址:www.zjsfgkw.cn)的案件信息查询窗口,输入需要查询的案号及法院提供的查询密码进行查询。
系统目前处于测试阶段,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请谅解,网上信息仅供参考,一切信息以法院出具的正式文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