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306民初4118号原告戴尔有限公司(DELLINC.),住美国德克萨斯州78682圆石市戴尔道一号。
授权代表:KellyDianeWalton。
委托代理人:陈玲玲、许蕾,广东南英律所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世界之门科技有限公司,住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120号福安大厦3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T。
法定代表人王维壮。
被告东莞市雷崴电子有限公司,住东莞市横沥镇石涌民营工业区35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2W。
法定代表人雷华。
被告深圳市爱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与和平路交汇处尚美中心2楼205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7X。
法定代表人林平。
被告雷华,男,汉族,1957年10月25日出生,住湖南省桂阳县,被告林平,女,汉族,1981年6月4日出生,住湖南省会同县,原告戴尔有限公司(DELLINC.)诉被告深圳市世界之门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雷崴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爱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雷华、林平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戴尔有限公司(DELLINC.)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查封或冻结被告深圳市世界之门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雷崴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爱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雷华、林平名下价值1000000元的财产,并已提供了担保。
本院认为,原告戴尔有限公司(DELLINC.)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或冻结被告深圳市世界之门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雷崴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爱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雷华、林平名下价值1000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