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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与广州双凌电缆有限公司、赖洁旋、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洪永星五金商行、林洪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补充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粤0106民初25321号之二
案件名称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与广州双凌电缆有限公司、赖洁旋、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洪永星五金商行、林洪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补充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4-1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广州双凌电缆有限公司、赖洁旋、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洪永星五金商行、林洪斌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106民初25321号之二原告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双凌电缆有限公司、赖洁旋、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洪永星五金商行、林洪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7日作出(2017)粤0106民初25321号民事判决书。

现发现原判决书上有文字错误,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4页“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15类的电线、电缆”,现更正为“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9类的电线、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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