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粤0111民初8290号本院对原告钟利民诉被告广州市碧欧化妆品有限公司、崇义县阿群化妆品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18)粤0111民初8290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民事判决书第九页倒数第七行中“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10000元”为笔误,应更正为“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12000元”。
基本信息
案号(2018)粤0111民初8290号
案件名称钟利民诉被告广州市碧欧化妆品有限公司、崇义县阿群化妆品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6-1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钟利民诉被告广州市碧欧化妆品有限公司、崇义县阿群化妆品超市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法律依据
暂无法律依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