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京73民初393号原告:北京萝卜特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202内**。
法定代表人:查二红,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德睿,北京市瀚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德胜园区)iv>法定代表人:周鸿祎,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勇,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萝卜特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萝卜特公司)诉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7日立案。
萝卜特公司诉称,奇虎公司在其网站上故意使用了萝卜特公司享有权利的游戏软件傲视长空,并供其网站用户下载。
萝卜特公司是专门从事手机游戏开发的公司,主营收入来自用户通过手机下载相应游戏作品的付费。
奇虎公司未经萝卜特公司的许可,擅自使用萝卜特公司享有权利的作品,构成对萝卜特公司就其作品所享有著作权的侵犯。
故萝卜特公司请求法院判令:1.奇虎公司停止侵权;
2.奇虎公司赔偿萝卜特公司经济损失50000元;
3.奇虎公司承担萝卜特公司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公证费4000元、律师费5000元。
奇虎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系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而产生的纠纷。
本案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申请将本案移送至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北京市辖区内的计算机软件民事第一审案件。
本案为计算机软件民事第一审案件,且奇虎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属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区域,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奇虎公司对本案管辖所提异议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70元,由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