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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惠公司与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辽0103执6437号
案件名称利惠公司与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1-2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利惠公司;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辽0103执6437号申请执行人:利惠公司(LEVISTRAUSS&CO.),住所地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平安财富中心803804。

被执行人: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4甲184甲284甲384甲484甲584甲684甲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1。

法定代表人:杨秀荣,该(公司负责职务)。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利惠公司(LEVISTRAUSS&CO.)与被执行人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于2019年6月向沈阳市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2日作出(2019)辽0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重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8)辽0103民初629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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