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珠海横琴好唱文化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万州区纯卡歌城重庆纯克时光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渝02民初2667号
案件名称珠海横琴好唱文化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万州区纯卡歌城重庆纯克时光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2-3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珠海横琴好唱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纯卡歌城;陈立发;重庆纯克时光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渝02民初2667号原告:珠海横琴好唱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镇彩虹路2号9栋1106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961565942。

法定代表人:陈旭,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茜,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新锋,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市万州区纯卡歌城,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龙宝)白岩路1号5-6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MA5YXWXA6L。

负责人:毛峰,该歌城投资人。

被告:陈立发,男,1975年9月21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垫江县。

被告:重庆纯克时光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1号5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0503613657。

法定代表人:陈立发,该公司总经理。

三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国富,重庆奎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召奎,重庆奎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珠海横琴好唱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市万州区纯卡歌城、被告陈立发、被告重庆纯克时光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5日立案。

原告珠海横琴好唱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珠海横琴好唱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珠海横琴好唱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珠海横琴好唱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