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欧盟达五金制品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粤0604民初2438号
案件名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欧盟达五金制品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4-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欧盟达五金制品厂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粤0604民初2438号原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平安金融中心47、48、109、110、111、11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316L。

法定代表人:马某1。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新河,广东君逸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喻新星,广东君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佛山市三水区×××欧盟达五金制品厂,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道南岸杜家工业路南2号之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7L8182146XU。

经营者:杨柳媚,女,汉族,1985年12月15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公民身份号码440××××××××××××62X。

原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三水区×××欧盟达五金制品厂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8日立案。

原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于2021年4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12.5元(按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金额25000元计算受理费,因撤诉结案减半收取),由原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