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郑州希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万宇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豫01民初4248号之一
案件名称郑州希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万宇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8-03-1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郑州希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万宇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1民初4248号之一原告:郑州希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二七区淮南街22号院19号楼东1单元7层北1号。

法定代表人:冯永利,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毕纪福,河南省金合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万宇,女,汉族,1992年5月23日出生。

原告郑州希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万宇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3日立案后,被告万宇于提交答辩状期间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至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移送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原告郑州希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8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本院(2017)豫01民初4248号民事裁定,本案由本院管辖。

原告郑州希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郑州希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属自主处分其民事诉讼权利的行为,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郑州希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400元,减半收取1700元,由原告郑州希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