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衡勇与淘宝网兴源电子配件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苏01民初2395号
案件名称衡勇与淘宝网兴源电子配件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7-11-0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衡勇,淘宝网兴源电子配件店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1民初2395号原告:衡勇,男,1980年2月23日生,汉族,住江苏省盱眙县。

被告:淘宝网兴源电子配件店,住所地在安徽省天长市秦栏镇第二工业园。

经营者:钱方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磊,江苏德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衡勇诉被告淘宝网兴源电子配件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13日立案。

原告衡勇于2017年11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现原告衡勇申请撤回对被告淘宝网兴源电子配件店的起诉,并不违背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衡勇撤诉。

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衡勇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