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郑知民初字第5号原告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梧桐街121号。
法定代表人朱峰,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梧桐街121号。
法定代表人朱峰,该公司总经理。
以上二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张文彬,河南法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郑州三磨新磨具磨料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张家村554号,经营地:郑州市建设西路112号珍岗大厦0235。
法定代表人许江博,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得标,男,汉族,1982年12月18日,系该公司员工。
原告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三磨所公司)、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三磨公司)诉被告郑州三磨新磨具磨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磨新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郑州三磨所公司、郑州三磨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张文彬以及被告三磨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许江博、委托代理人赵得标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以下简称郑州三磨所)在行业内被简称为郑州三磨所,成立于1958年,是中国磨料磨具行业唯一的综合性技术开发机构,原机械工业部直属一类研究所。
1999年加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制为高科技型企业,是我国首批获得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研究所之一。
2013年变更为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
郑州三磨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有:磨料磨具、超硬材料及制品、仪器仪表、经营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代理出口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工程陶瓷、磨削理论技术、专业仪器及成套设备的研究和开发及行业标准、情报、检测、产品质量认证和本行业的技术咨询服务等。
郑州三磨所继1963年和1967年成功开发出中国第一颗人造金刚石和立方氮化硼之后,又相继开发出一系列填补国内空白的超硬材料制品、行业专用设备仪器,至今已有研究开发成果1280余项,有150多项获省部级以上各种奖励,800多项成果在全国各地推广应用。
1976年郑州三磨所创刊行业权威杂志《金刚石与磨料磨具工程》,1983年至今,陆续有“全国磨料磨具进出口商品检验试验室”、“全国磨料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磨料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超硬材料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超硬材料及制品生产力促进中心”、“机械工业超硬磨具工程实验室”、“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磨料磨具行业分中心”、“精密超硬材料制品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省高性能超硬材料制品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依托郑州三磨所设立。
郑州三磨所分别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3、7、8、9类注册“三磨”、“ZZSM三磨”、“SM”、“ZZSM”等商标;
注册的域名有:zzsm.com、zzsm.com.cn、三磨.中国、三磨.cn、三磨.com、三磨.公司、郑州三磨.中国、郑州三磨.cn、郑州三磨.公司、三磨超硬材料.中国、三磨超硬材料.cn等;
注册的通用网址为:三磨、郑州三磨、郑州三磨超硬材料、郑州三磨研究所等;
注册的无线网址是:三磨;
注册的手机域名为:zzsm.mobi;
郑州三磨所和郑州三磨公司的官方网址均为:××。
郑州三磨所截止2013年底获得专利授权(2009年1月份开始系郑州三磨所和郑州三磨公司为共同专利权人)有:自蔓延烧结金属结合剂金刚石砂轮及其制备方法、金属结合剂超硬材料砂轮离心热压烧结方法及装置、高压径向柱塞油泵等3项发明专利,宽型面金刚石砂轮成型放电修整装置、超硬锯片修理机、金刚石锯片砂带抛光机、超高压油泵等63项实用新型专利,烧结压机(A、B)等2项外观设计专利。
原告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在行业内被简称为郑州三磨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6日,系郑州三磨所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为超硬材料及制品、行业专用设备及检测仪器的生产、销售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磨料磨具产品的销售等。
郑州三磨所的全部注册商标、专利及商业秘密都授权郑州三磨公司可以使用。
郑州三磨所和郑州三磨公司都致力于超硬材料制品和行业专用设备仪器的研发与生产。
现拥有陶瓷结合剂、树脂结合剂、金属结合剂、电镀金属结合剂超硬材料制品及仪器设备生产线十余条,具备年产40万件超硬材料制品和3000多台套设备仪器的生产能力。
“三磨”在国内以及世界金刚石和磨料磨具行业都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三磨”作为郑州三磨所的简称已被大家广泛熟知。
郑州三磨所在超硬材料及磨料磨具行业集相关科技研究、产品研发、生产于一体,引导行业的发展,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2013年6月份,原告郑州三磨所工作人员前往郑州市工商局中原分局欲将其下属试验工厂改制为“郑州三磨精研有限公司”,被告知不能注册,经查询于2012年10月16日已有一家叫“郑州三磨新磨具磨料有限公司”的企业登记。
随后,原告郑州三磨所工作人员又前往荥阳市工商局办理此事,也被该局以上述理由拒绝办理。
郑州三磨新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6日,经营范围为销售磨料磨具、机械设备及配件、砂轮、五金交电。
原告发现被告郑州三磨新磨具磨料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网站×ד磨削知识”、“新闻资讯”中多次使用“三磨”名称进行表述,称为“三磨关注”、“三磨介绍”、“三磨告诉您”,并在网站首页图片以及“产品展示”栏目中,大量使用郑州三磨所以及郑州三磨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原创图片,将郑州三磨所老所长贺以权撰写的“我与三磨所的毕生缘”和杨保华撰写的“我在磨削室工作的三十八年”放置在被告网站“磨削知识”栏目中,对其中的郑州三磨所都是用“三磨所”或“三磨”所特别标出,让人觉得郑州三磨所、郑州三磨公司和被告郑州新三磨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是一体的或者有关联关系的企业。
被告在“产品展示”中的每个产品图片上都用醒目大字体标注:“三磨新专线400-000-7611”。
让很多新老用户误认为该号码是原告的最新服务专线,造成很多客户直接给被告公司联系并购买的产品,误认为是原告公司的产品。
被告郑州三磨新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的“凸轮轴专用陶瓷CBN砂轮”图片展示中使用的是郑州三磨所的原始拍摄图片,并且图片上面还可以清楚的看到“ZZSM三磨”的注册商标标识,该产品在郑州三磨所实际上被称为“凸轮轴磨削用高速陶瓷CBN砂轮”。
被告郑州三磨新磨料磨具有限公司“蓝宝石用陶瓷吸盘”图片展示中也使用的是郑州三磨所的原创图片,该产品在郑州三磨所实际上被称为“微孔陶瓷工作盘”。
被告还在微信公众平台上注册“三磨”和“郑州三磨”微信账号名称,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宣传介绍和业务开展,使原告的很多新老顾客误认为是原告的微信号,对原告的生产经营和相关工作造成了很大不良影响。
被告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三磨”作为企业字号并在公司网站和微信账号上突出使用,将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ZZSM”作为域名并在网站上突出使用的行为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三磨”和“ZZSM”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磨”商标及字号具有很高的市场知名度,在国内及世界超硬材料、磨料磨具行业为公众所知悉,被告擅自使用“三磨”文字的行为,明显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产品销售量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6282388、6282390、628239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2、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并撤销www.zz-sm.com域名,删除其公司网站上涉案的虚假宣传内容;
3、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并撤销“三磨”、“郑州三磨”微信账号;
4、被告在企业名称中停止使用“三磨”文字,并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5、被告在《金刚石与磨料磨具》刊物上刊登声明,消除因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原告造成的不良影响;
6、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及原告为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公证费、交通费、担保费等合理支出33150元;
7、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郑州三磨所公司和郑州三磨公司为支持其诉请,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证据一、2013年8月1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公证处(2013)郑惠证民字第1259号公证书一份,附有“网页保全”word文档打印件、光盘各一份。
拟证明:被告的公司网址是:××,被告在该网站“三磨关注”、“三磨介绍”、“三磨告诉您”、“磨削知识”中多次使用“三磨”名称进行表述。
在网站首页图片以及“产品展示”栏目中,大量使用郑州三磨所公司和郑州三磨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原创图片。
将郑州三磨所老所长贺以权撰写的“我与三磨所的毕生缘”和杨保华撰写的“我在磨削室工作的三十八年”放置在被告公司网站“磨削知识”栏目中。
对其中的郑州三磨所公司都是用“三磨所”或“三磨”所特别标出,让人觉得郑州三磨所公司、郑州三磨公司和被告是一体的或者有关联关系。
证据二、2015年7月13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公证处(2015)郑惠证民字第2860号公证书一份,附有现场同步录像“webex”数据光盘一张。
拟证明:郑州三磨所公司和郑州三磨公司在2013年7月24日向郑州市惠济公证处提出第一次证据保全公证申请之后的两年时间,郑州三磨所公司和郑州三磨公司多次要求三磨新公司停止侵权行为,然而该公司却置之不理。
郑州三磨所公司和郑州三磨公司再次于2015年6月29日向郑州市惠济公证处提出证据保全公证申请,请求对三磨新公司的持续侵权行为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证据三、2013年8月1日郑州三磨所公司以及郑州三磨公司网站××上的网页保全内容word文档打印件及光盘一份。
拟证明:2013年8月1日郑州三磨所公司以及郑州三磨公司网站××上的网页内容。
证据四、原告郑州三磨所公司的商标注册详情汇总登记表及商标注册证。
拟证明:原告郑州三磨所公司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上第3类、第7类、第8类、第9类上注册有“三磨”商标;
在第3类、第7类、第8类上注册有“ZZSM三磨”商标;
在第3类、第7类、第8类上注册有“SM”商标;
在第7类上注册有“ZZSM”商标。
证据五、原告郑州三磨所公司及郑州三磨公司获得专利授权的详情汇总表及专利证书。
拟证明:原告郑州三磨所公司截止2013年底成功获得专利权(自2009年1月份开始系郑州三磨所公司和郑州三磨公司为共同专利权人)有:自蔓延烧结金属结合剂金刚石砂轮及其制备方法、金属结合剂超硬材料砂轮离心热压烧结方法及装置、高压径向柱塞油泵等3项发明专利;
宽型面金刚石砂轮成型放电修整装置、超硬锯片修整机、金刚石锯片砂带抛光机、超高压油泵等63项实用新型专利;
烧结压机(A)、烧结压机(B)等2项外观专利。
证据六、郑州三磨所公司以及郑州三磨公司已经注册的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手机域名详情汇总统计表。
拟证明:原告郑州三磨所公司注册的域名有:zzsm.com;
zzsm.com.cn;
zzsm.cn;
zzsm.net;
zzsm.net.cn;
郑州三磨所.cn;
三磨.中国;
三磨.cn;
三磨.com;
三磨.公司;
郑州三磨.中国;
郑州三磨.cn;
郑州三磨.公司;
三磨超硬材料.中国;
三磨超硬材料.cn等。
注册的通用网址为:三磨;
郑州三磨;
郑州三磨超硬材料;
郑州三磨研究所等。
注册的无线网址是:三磨。
注册的手机域名为:zzsm.mobi。
原告郑州三磨所公司和郑州三磨公司的官方网址均为:××。
证据七、被告郑州三磨新磨具磨料有限公司注册使用的“三磨”、“郑州三磨”微信账号情况的照片两张。
拟证明:被告三磨新公司注册的“三磨”(微信号:×××)、“郑州三磨”(微信号:×××)微信账号情况。
功能介绍中的产品为:金刚石工具和立方氮化硼精密磨削工具,和两原告郑州三磨所公司以及郑州三磨公司所生产、销售的产品相同,容易让相关公众产生误解。
证据八、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改〈2013〉218号)文件以及郑州市工商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以及郑州三磨所公司、郑州三磨公司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信息。
拟证明: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系由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改制并变更名称而来,创立于1958年,其经营范围为:磨料、磨具超硬材料及制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经营本院所(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代理出口将本院所(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
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汽车零配件、铸铁制品、铸铝制品、有色金属材料的销售;
展览展示服务;
本行业的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
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是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三磨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6日,其经营范围为超硬材料及制品、行业专用设备及检测仪器的生产、销售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房屋租赁;
汽车配件、铸铁制品、铸铝制品、有色金属材料、磨料磨具产品的销售。
证据九、被告郑州三磨新磨具磨料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拟证明:被告三磨新公司的注册成立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经营范围为销售磨料磨具、机械设备及配件、砂轮、五金交电。
证据十、郑州三磨所公司出具的证明一份。
拟证明:郑州三磨公司系郑州三磨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三磨所公司拥有的全部注册商标、授权专利及商业秘密等相关知识产权,全部都授权郑州三磨公司无偿使用。
证据十一、重庆恒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一份及公司登记资料。
拟证明:三磨新公司在其公司网站的“产品展示”及互联网上的相关产品展示中标注的“三磨新专线400-000-7611”使恒博公司的相关业务人员误认为该热线电话是郑州三磨所公司和郑州三磨公司的最新服务专线,造成该公司业务人员直接同三磨新公司联系。
另外,恒博公司相关业务人员根据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也误认为三磨新公司系郑州三磨所公司和郑州三磨公司创办成立的,和他们是一体的或者是关联企业。
证据十二、案件代理合同、委托财产保全担保合同、财产保全担保函及律师代理费、交通(加油)费、公证费、担保费发票。
拟证明:原告为调查、制止被告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为20000元、公证费1200元、交通(加油)费为950元、担保费10800元,以上共计:32950元。
证据十三、原告郑州三磨所公司2012年2月及2010年印制的宣传册四本;
三磨所部分宣传图片的原始拍摄底片及光盘一份。
拟证明:“三磨”在中国以及世界金刚石和磨料磨具行业都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郑州三磨所公司在超硬材料及磨料磨具行业集相关科技研究、产品研发、生产于一体,引导行业的发展,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郑州三磨所公司以及郑州三磨公司拥有宣传册上所涉图片及产品性能说明的著作权。
证据十四、被告三磨新公司印制的宣传册一本。
拟证明:三磨新公司印制的宣传册中绝大部分产品图品及产品介绍都是复制郑州三磨所公司的宣传册内容,与被告在其公司网站上“产品展示”中的侵权行为完全印证。
证据十五、域名证书38分,载有域名证书的光盘一张。
拟证明:“三磨”及“ZZSM”等域名经原告注册,原告拥有相关域名所有权。
证据十六、载有2009年至2011年原告制作宣传资料及产品说明时所拍摄的原始图片、设计图纸的光盘四张。
拟证明:原告拥有本案所涉产品宣传资料、图片、设计图纸的原始著作权,进一步证明原告具有广泛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经庭审质证,被告三磨新公司对原告郑州三磨所公司和郑州三磨公司的质证意见是:对证据四、八、九、十、十五没有异议;
对证据一的真实性无异议,原告没有著作权证书,不享有著作权;
对证据二有异议,原告从没有通知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被告的网站、域名是合法注册的;
对证据三有异议,被告不认可;
证据五中郑州三磨所公司不是法定名称,对专利权证书无异议;
证据六有异议,没有登记备案材料,被告不认可;
对证据七真实性无异议,对内容有异议,微信上有被告的商标,不存在侵权行为;
对证据十一合法性有异议,重庆恒博机械公司没有给被告联系过;
证据十二的律师费过高,对公证费不认可,对交通费无异议,对郑州三磨所公司的票据不认可,对郑州三磨公司的票据认可,担保费不真实,不予认可;
证据十三原告没有著作权证书,不享有著作权,宣传册都是郑州市三磨所的,不是郑州三磨公司的,宣传册上也没有显示日期;
对证据十四的来源有异议,不是通过正常渠道获取的,对宣传册本身无异议;
对证据十六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被告并没有使用原告的照片及图纸。
被告三磨新公司辩称:被告是经过工商局依法注册,有自己的注册商标,在经营中也是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网络域名也是经过备案后才使用的,被告没有侵害原告商标权也不存在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被告三磨新公司为支持其答辩主张,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证据一、被告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第11895374号商标注册证各一份;
证据二、被告网页截图一张,截图显示硅片减薄砂轮等八组产品图片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证据三、被告产品检验报告一份,该报告左上角标记有第11895374号注册商标;
证据四、被告生产的树脂金刚石切片一个,产品上面标记有第11895374号注册商标;
证据五、产品外包装盒两个,显示被告公司名称、电话、网址、邮箱、专线等信息。
以上证据拟证明被告是经过依法登记成立,依法对网站进行备案,合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并且使用在产品及建议报告上,并没有使用原告的商标。
经庭审质证,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的质证意见是:证据一的真实性无异议,但不能证明被告没有侵权;
证据二真实性无异议,截图显示被告生产、销售的产品与原告一致;
证据三真实性无异议,证明被告使用www.zz-sm.com网址进行宣传销售;
证据四真实性无异议,但被告生产、销售的产品与原告的产品一致,其公司的名称容易给相关客户造成误解,构成侵权;
证据五的真实性无异议,被告的公司名称及网址与原告的公司名称及网址基本相似,侵犯了原告“ZZSM三磨”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审理查明: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前身是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于2013年5月20日经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为现公司名称,工商登记成立时间为1981年8月13日。
该公司经营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磨料、磨具超硬材料及制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等,住所地为郑州高新开发区梧桐街121号,注册资本1亿元。
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6日,经营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超硬材料及制品、行业专用设备及检测仪器的生产、销售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住所地为郑州高新开发区梧桐街121号,注册资本1500万元,股东为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出资额1500万元。
郑州三磨所分别于2010年2月14日、3月7日、3月2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组合商标,注册有效期限分别至2020年2月13日、3月6日、3月20日。
核定使用商品分别为第7、3、8类,包括“金刚石磨具、金刚石刀具、立方氮化硼磨具、砂轮、钻头、抛光机器和设备、切削工具、车刀、磨床、金刚砂轮、磨刀轮、擦亮用具剂、抛光蜡、研磨剂、金刚砂、抛光制剂、研磨膏”等,商标注册证为第6282388、6282390、6282392号。
2015年4月9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上述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为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
郑州三磨所公司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取得以下专利:2009年4月8日取得ZL200510017879.1“金属结合剂超硬材料砂轮离心热压烧结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2007年8月10日取得ZL200720091446.5“超高压油泵”实用新型专利,2009年4月9日取得ZL200820068921.1“宽型面金刚石砂轮成型放电修整装置”实用新型专利,2009年6月3日取得ZL200820071139.5“烧结压机导电电极”实用新型专利。
郑州三磨所公司、郑州三磨公司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共同取得以下专利:2012年5月30日取得ZL200910064031.2“高压径向柱塞油泵”发明专利,2012年7月25日取得ZL201010263648.X“自蔓延烧结金属结合剂金刚石砂轮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09年9月22日取得ZL200920296973.9“超高压径向柱塞泵”实用新型专利,2009年10月21日取得ZL200920088045.3“金刚石锯片节块自动冷压机”实用新型专利,2009年10月21日取得ZL200920088046.8“新型高压径向柱塞油泵”实用新型专利,2009年11月4日取得ZL200920088047.2“六面顶压机油缸差压控制系统”实用新型专利,2010年7月21日取得ZL200920258293.8“双体可控气氛烧结压炉”实用新型专利,2010年10月13日取得ZL201020134363.1“斜面切割砂轮外径检测量块”实用新型专利,2010年11月17日取得ZL201020041273.8“烧结炉用金刚石节块模具”实用新型专利,2010年11月17日取得ZL201020041271.9“自动冷压机投料装置”实用新型专利,2010年11月24日取得ZL201020157194.3“便携式超薄切割砂轮端跳检测装置”实用新型专利,2010年11月24日取得ZL201020184229.2“超硬磨料砂轮工作层节块半径方向压制成型模具”实用新型专利,2010年12月29日取得ZL201020157203.9“可调节式六方扳手”实用新型专利,2010年12月29日取得ZL201020209186.9“三环磨料层结构刀片周边磨砂轮”实用新型专利,2011年4月13日取得ZL201120134353.8“整体型超薄切割砂轮专用包装盒”实用新型专利,2011年4月18日取得ZL201020283743.6“超薄超硬材料切割砂轮”实用新型专利,2011年4月27日取得ZL201020566630.2“超高压变量径向柱塞泵”实用新型专利,2011年6月1日取得ZL201020619752.3“带溢流结构的超高压油泵”实用新型专利,2011年6月22日取得ZL201020640458.0“组合式超硬材料切割砂轮包装箱”实用新型专利,2011年7月27日取得ZL201020640457.6“小直径砂轮喷码标记专用旋转台”实用新型专利,2011年8月3日取得ZL201020675792.X“超薄切割砂轮磨料层与基体结合力测试挂钩”实用新型专利,2011年8月17日取得ZL201120010845.0“用于检测砂轮圆跳动量的中心定位系统”实用新型专利,2011年8月17日取得ZL201120027564.6“金刚石磨头十字槽形电火花线切割加工夹具”实用新型专利,2011年8月31日取得ZL201120027562.7“立式金刚石砂轮端面开刃机”实用新型专利,2011年8月31日取得ZL201120018107.0“增大排量的超高压油泵”实用新型专利,2011年12月7日取得ZL201120156844.7“多分区控制热风循环烘箱”实用新型专利,2012年10月3日取得ZL201220067897.6“金刚石薄壁钻跳动检测仪”实用新型专利,2012年11月14日取得ZL201220136104.1“超高压安全溢流阀”实用新型专利,2012年11月14日取得ZL201220135942.7“超高压连通阀”实用新型专利,2012年11月14日取得ZL201220135956.9“内冷式超硬材料砂轮”实用新型专利,2012年12月5日取得ZL201220202447.3“超高压液控泄压阀”实用新型专利,2012年12月5日取得ZL201220157564.2“基于双断面加工的砂轮修整装置”实用新型专利,2013年3月13日取得ZL201220401198.0“高温烧结电阻炉”实用新型专利,2013年5月1日取得ZL201220579497.3“回转强度试验机主轴辅助支撑装置”实用新型专利,2013年5月1日取得ZL201220525535.7“双层结构内芯的弹性砂轮”实用新型专利,2013年5月1日取得ZL201220579617.X“将砂轮破碎状态信号直接转换为数字量的电路”实用新型专利,2013年6月5日取得ZL201220579424.4“通过音量检测识别砂轮破碎状态的系统”实用新型专利,2013年6月19日取得ZL201220686965.7“带有支撑层结构的树脂磨盘”实用新型专利,2013年7月3日取得ZL201220741011.1“电镀金刚石线锯上砂装置”实用新型专利。
郑州三磨所公司于2000年4月12日注册“zzsm.com.cn”中国国家顶级域名,于2004年4月22日注册“zzsm.cn”中国国家顶级域名,于2004年4月25日注册“zzsm.com”国际顶级域名,于2004年4月28日注册“磨料磨具磨削.cn”、“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cn”、“郑州三磨所.cn”中国国家顶级域名和“磨料磨具磨削.中国”、“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中国”、“郑州三磨所.中国”顶级国际域名,于2005年1月21日注册“三磨.cn”中国国家顶级域名和“三磨.中国”顶级国际域名,于2005年1月22日注册“三磨.com”顶级国际域名,于2005年10月21日注册“三磨超硬材料.cn”、“三磨超硬材料.中国”、“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cn”、“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家顶级域名和“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com”顶级国际域名,于2006年7月11日注册“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com”、“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net”顶级国际域名,于2006年9月9日注册了“郑州三磨.cn”、“郑州三磨.中国”中国国家顶级域名,于2007年8月24日注册“zzsm.net.cn”中国国家顶级域名,于2009年7月3日注册“zzsm.net”国际顶级域名,于2013年9月25日注册“三磨.net”、“郑州三磨.com”、“郑州三磨.net”国际顶级域名,于2014年5月16日注册“zzsm.cc”国际顶级域名,于2014年7月3日注册“郑州三磨.tm”国际顶级域名,于2014年8月21日注册“郑州三磨.公司”、“郑州三磨.网络”、“郑州三磨超硬材料.公司”、“三磨.网络”中国国家顶级域名和“三磨.公司”顶级国际域名。
郑州三磨所公司注册的域名“三磨.网址”有效期自2014-11-28至2024-3-28,域名“郑州三磨超硬材料.网址”、“郑州三磨研究所.网址”、“磨料磨具磨削.网址”、“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网址”有效期自2015-1-5至2019-5-5。
郑州三磨所公司宣传册“三磨简介”部分载明: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磨料磨具行业唯一的综合性研究机构,全国磨料磨具、超硬材料行业技术研究、开发、信息和咨询服务中心,1999年转制为科技型企业,隶属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继1963年和1967年成功开发出中国第一颗人造金刚石和立方氮化硼之后,又相继开发出一系列超硬材料制品。
1998年,以我所为依托建立了“国家超硬材料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标志着我所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地位。
宣传册中所展示的凸轮轴、曲轴磨削用高速陶瓷CBN砂轮、槽磨用超硬材料砂轮、高精度成形磨削用金刚石修整滚轮、玻璃磨边用金刚石砂轮等产品上均标注有“”注册商标。
2013年7月1日,原告郑州三磨所公司出具的《证明》载明: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全部注册商标、授权专利及商业秘密等相关知识产权,全部都授权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无偿使用。
2013年7月24日,郑州三磨所公司和郑州三磨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张文彬来到郑州市惠济公证处就互联网可公开登录的www.zz-sm.com网站内容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同日,在公证员及该处工作人员XX的监督下由张文彬操作该公证处电脑,进行了保全证据行为,将www.zz-sm.com内容截屏后粘贴于文件名为“网页保全”的word文档中,保存至公证处电脑D:2013公证1259G文件夹内,郑州市惠济公证处对上述行为出具(2013)郑惠证民字第1259号公证书予以确认,并将“网页保全”文档刻录到光盘后附于公证书后。
公证书及所附光盘于诉讼中提交法庭。
打开“网页保全”文档,截图显示网址为“××/”,网页主页显示“郑州三磨新磨具磨料有限公司,服务专线:400-000-7611,郑州三磨新磨具磨料有限公司|三磨|郑州三磨,地址:郑州市桐柏南路15号中原新城5号楼1711室,E-mail:smx×××@163.com、san×××@163.com”等内容。
网页的“产品展示”板块显示各种砂轮、钻头、陶瓷吸盘等产品图片,图片上显示“三磨新服务专线400-000-7611”,字体颜色为红色、字体较大,其中文档第9页中的“凸轮轴专用陶瓷CBN砂轮”产品上标注有“ZZSM三磨”标识。
网页的“磨削知识”板块载有以“三磨讲述”、“三磨分享”、“三磨转载”、“三磨告诉您”、“三磨关注”、“三磨介绍”等为题目的文章,其中文档第47页刊载有文章“贺以权:我与三磨所的毕生缘”、“发布日期:2013-6-18”,该文章讲述了郑州三磨所原所长贺以权在三磨所的36年工作经历,文档第53页刊载文章“杨保华:我在磨削室工作了三十八年”、“发布日期:2013-6-17”,该文章讲述了郑州三磨所高级工程师杨保华在三磨所的工作经历。
2015年6月29日,郑州三磨所公司和郑州三磨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张文彬来到郑州市惠济公证处就互联网可公开登录的www.zz-sm.com网站内容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同日,在公证员及该处工作人员范超峰的监督下由张文彬操作该公证处电脑,进行了保全证据行为,将浏览www.zz-sm.com网站的整个过程通过软件“webex”进行同步录像,郑州市惠济公证处对上述行为出具(2015)郑惠证民字第2860号公证书予以确认,并将“webex”同步录像数据刻录至光盘后附于公证书后。
公证书及所附光盘于诉讼中提交法庭。
运行“webex”文档,时长8分48秒,在线留言记录显示自2012年3月21日至2015年4月23日的留言及回复;
所录制的www.zz-sm.com网站的其他内容除三磨新公司地址变更为“郑州市建设西路112号珍岗大厦0235”外,其他内容与(2013)郑惠证民字第1259号公证书所确认的浏览内容相同。
被告网站展示的“凸轮轴专用陶瓷CBN砂轮”产品上的“ZZSM三磨”标识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
三磨新公司注册的两个微信账号,名称分别为“三磨”、“郑州三磨”,微信号分别为×××、×××。
被告的产品宣传册中第2页内容与原告产品宣传册一第五页内容、图片均相同,但被告宣传册图片中产品上没有“”标识;
被告宣传册第3页内容与原告宣传册一第7页内容相同;
被告宣传册第14页左上图与原告宣传册三第4页右下图相同,但被告宣传册图片中产品上没有“”标识;
被告宣传册第15页右下图与原告宣传册三第23页右下图相同。
被告宣传册图片相对原告宣传册图片清晰度稍差。
2015年7月23日,重庆恒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载明:郑州三磨新磨具磨料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的“产品展示”及互联网上的相关产品展示中,对其每个产品图片上面都用醒目大字体标注:“三磨新专线400-000-7611”,使我公司的相关业务人员误认为该热线电话是郑州三磨研究所和郑州三磨公司的最新服务专线,造成我公司人员直接同郑州三磨新磨具磨料有限公司联系。
另外,我公司相关业务人员根据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也误认为三磨新公司系郑州三磨所和郑州三磨公司创办成立的,和他们是一体的。
郑州三磨所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律师代理费20000元、公证费1200元、交通(加油)费950元、担保费10800元,共计32950元。
另查明:1.郑州三磨新磨具磨料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地为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张家村554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2年10月16日,经营范围为磨料磨具、机械设备及配件、砂轮、五金交电销售。
2.郑州三磨新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第11895374号“”商标,注册有效期限至2024年5月27日。
3.被告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树脂金刚石切片、产品外包装盒与本案无关,本院不予置评。
本院认为: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隶属于原机械工业部,后改制为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我国超硬材料、磨削工艺行业内具有重要地位,先后取得多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拥有多个重点实验室,具有深厚的研发能力和较高的企业知名度,在行业内被简称为“三磨所”,郑州三磨所亦注册了多个与“三磨”有关的“SM”、“ZZSM三磨”、“三磨”等商标,申请了“zzsm.com.cn”、“磨料磨具磨削.cn”、“郑州三磨所.cn”、“郑州三磨所.中国”、“三磨.cn”、“三磨.中国”、“zzsm.net.cn”等域名,广泛使用于产品宣传、销售等经营活动中,为业界所熟知。
被告三磨新公司在其网站上突出使用“三磨新专线”、“三磨”、“郑州三磨”等文字,在其公司网站及宣传册上使用原告的图片进行产品的展示、宣传,并且将微信号也注册为“三磨”、“郑州三磨”、“×××”、“×××”。
虽然被告使用的“三磨”文字与原告郑州三磨所公司的“”注册商标有所不同,但“三磨”二字是涉诉商标的组成部分,两者文字、含义均相同,并且通常对商标名称的呼叫也主要是通过其中的汉字来完成的,所指代的产品也为同一种类,因此被告所使用的“三磨”与涉诉商标构成近似;
被告三磨新公司在其官网刊登“贺以权:我与三磨所的毕生缘”、“杨保华:我在磨削室工作了三十八年”等文章,介绍原郑州三磨所领导、技术专家在郑州三磨所的工作经历,误导相关消费者,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原告郑州三磨所与被告三磨新公司的产品造成混淆或者误认。
三磨新公司使用原告享有商标权的“三磨”作为企业字号,使相关公众误以为原被告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其行为抢占了原告的市场份额,违背了市场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损害了郑州三磨所公司、郑州三磨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因此三磨新公司的行为侵害了郑州三磨所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郑州三磨公司系郑州三磨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郑州三磨所公司授权无偿使用涉案商标,与郑州三磨所公司共同经营磨具、磨料、磨削类产品和服务,二原告在产品的研发及经营活动中存在紧密的合作关系,因此被告三磨新公司的行为亦侵害了郑州三磨公司的商标权,并对郑州三磨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故被告三磨新公司理应停止侵权行为、停止将“三磨”文字作为企业字号使用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关于原告郑州三磨所公司、郑州三磨公司要求被告三磨新公司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因被告的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诉讼请求,本院认为,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停止使用使用“三磨”文字作为企业字号,足以消除被告对原告造成的不良影响,故对该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赔偿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以下的赔偿。
原告郑州三磨所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律师代理费20000元、公证费1200元、交通(加油)费为950元、担保费10800元,对于其中的公证费1200元本院予以支持,对于其他维权开支,本院酌情予以支持。
由于郑州三磨所公司未举证证明其因三磨新公司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数额或三磨新公司因侵权所获利益的数额,本院综合考虑涉诉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磨新公司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经营规模、经营时间及郑州三磨所公司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将赔偿数额酌定为200000元。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第一、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郑州三磨新磨具磨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三磨”文字或带有“三磨”、“SM”文字的标识;
二、被告郑州三磨新磨具磨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域名www.zz-sm、微信账号“三磨”、“郑州三磨”及微信号“sm4000007611”、“smx4000007611”;
三、被告郑州三磨新磨具磨料有限公司立即删除在其网站上使用的与原告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有关的文章、图片;
四、被告郑州三磨新磨具磨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三磨”字样;
五、被告郑州三磨新磨具磨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二十万元;
六、驳回原告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132元,由原告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负担3132元,被告郑州三磨新磨具磨料有限公司负担6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八份,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