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香港周六福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翁美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5)深罗法知民初字第89号
案件名称香港周六福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翁美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5-04-1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香港某某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翁某玉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C}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深罗法知民初字第89号原告香港某某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柱。

委托代理人黄某发、吴某曲。

被告翁某玉,女,汉族,系深圳市XX区XX店经营者。

委托代理人许某秀,男,汉族。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已和被告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本案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香港某某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80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900元,由原告香港某某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