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原告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爱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182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4)石民五初字第00182号
案件名称原告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爱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182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4-08-1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张爱双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石民五初字第00182号原告:原告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中段奥迪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蔡东青,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冰超、陈洁被告张爱双本院在审理原告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爱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8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