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兄弟工业株式会社与宁波舒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荣健缝纫设备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3)浙杭知初字第29-2号
案件名称兄弟工业株式会社与宁波舒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荣健缝纫设备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3-11-1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兄弟工业株式会社,宁波舒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荣健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浙杭知初字第29-2号原告:兄弟工业株式会社。

法定代表人:小池利和。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陈乃蔚、刘民选。

被告:宁波舒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千。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李为。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王晓雯。

被告:杭州荣健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广丰。

原告兄弟工业株式会社诉被告宁波舒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荣健缝纫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月31日审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13年10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兄弟工业株式会社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兄弟工业株式会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80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6900元,由原告兄弟工业株式会社负担。

原告兄弟工业株式会社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来本院退费。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