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厦门爱亦锐与李效中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豫15执359号
案件名称厦门爱亦锐与李效中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8-1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厦门爱亦锐;李效中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5执359号关于厦门爱亦锐光学有限公司与息县达人视界视力防控中心、李效中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2020)豫15知民初273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于2021年7月1日立案执行,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等法律文书。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厦门爱亦锐光学有限公司向本院出具结案证明,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