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21)湘04刑申67号魏中华:你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不服本院(2021)湘04刑终198号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应予驳回。
特此通知。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21)湘04刑申67号魏中华:你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不服本院(2021)湘04刑终198号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应予驳回。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