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1执117号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1)浙01执117号深圳大事件科技有限公司与义乌市丘山汽车用品厂、方华磊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2021年1月21日立案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强制扣划被执行人方华磊名下的银行存款,现本案已全额执行完毕。
基本信息
案号(2021)浙01执117号
案件名称深圳大事件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2-0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大事件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法律依据
暂无法律依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