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2执128号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荷塘区一六八食品商行、蒋奉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株洲市荷塘区一六八食品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5月6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本院作出的(2018)湘02民初20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
现在本院主持下,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2018)湘02民初20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
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以执行完毕结案,故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