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3执58号申请执行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湘潭高新区群兴便利店:被执行人经营者段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湘潭高新区群兴便利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9)湘03知民初5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