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8执39号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全统豆浆店张家界市永定区燚园食府: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家界市永定区全统豆浆店、张家界市永定区燚园食府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
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8执39号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全统豆浆店张家界市永定区燚园食府: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家界市永定区全统豆浆店、张家界市永定区燚园食府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
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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