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12执3852号 宁波市鄞州中河炵炵眼镜店、李农全: 关于申请执行人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市鄞州中河炵炵眼镜店、李农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通过本院的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执行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0212民初17547号民事判决书[即执行案号:(2020)浙0212执3852号]已执行完毕。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12执3852号 宁波市鄞州中河炵炵眼镜店、李农全: 关于申请执行人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市鄞州中河炵炵眼镜店、李农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通过本院的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执行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0212民初17547号民事判决书[即执行案号:(2020)浙0212执3852号]已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