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1执533号 李鸥、马玉川: 申请执行人李鸥,女,1987年2月17日出生,住浙江省永康市。
被执行人马玉川,男,1986年10月8日出生,住河南省巩义市。
本院受理的李鸥与马玉川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全额履行执行款项,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告知。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1执533号 李鸥、马玉川: 申请执行人李鸥,女,1987年2月17日出生,住浙江省永康市。
被执行人马玉川,男,1986年10月8日出生,住河南省巩义市。
本院受理的李鸥与马玉川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全额履行执行款项,本案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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