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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北碚区久赢副食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渝0192民初1277号
案件名称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北碚区久赢副食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6-1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碚区久赢副食超市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渝0192民初1277号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九龙尖沙咀科学馆道9号新东海商业中心13楼1303室,登记证号码62336645-000-11-17-8。

法定代表人:郑波,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承祥,山东博睿(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世俊,重庆永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碚区久赢副食超市,经营场所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澄江路197号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09MA5UD7N0XY。

经营者:罗远军,男,1978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北碚区久赢副食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6日立案。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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