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许静罚金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苏03执恢63号
案件名称许静罚金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7-0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许静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3执恢63号许静: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静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14日作出(2019)苏03刑初27号刑事判决,审判部门就该案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执行内容为:许静罚金38000元,本院曾于2019年7月4日立案受理,并执行到位1474.79元,尚有36525.21元未履行,因其无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本院于2019年12月11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7月8日,许静的亲属向本院代为缴纳罚金36525.21元,本院即于2020年7月9日立案恢复执行。

经确认,本院(2019)苏03刑初27号刑事判决中许静涉财产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