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执240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厚普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舟山市泰隆机械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厚普科技有限公司与舟山市泰隆机械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2018)浙02民初2022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已清偿债务40万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13638元、执行费5900元。
因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执240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厚普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舟山市泰隆机械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厚普科技有限公司与舟山市泰隆机械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2018)浙02民初2022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已清偿债务40万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13638元、执行费5900元。
因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